歡迎光臨管理者范文網
當前位置:管理者范文網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技術交底

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4篇

發布時間:2023-04-17 07:03:11 查看人數:39

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第1篇 塔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建設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作業部位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作業前.必須檢查機械部件、安全裝置、軌道、電氣設備、吊索具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

(2)作業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3)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于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腰.應有防火、防傲電措施,

(4)多機作業時,各機之間的安全距離應不小于5m,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m。

(5)操縱控制器應從零位開始,嚴禁越擋操作;回零位后方可反向攆作。嚴禁急開急停。

(6)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止點距離臂桿頂端必須大干lm,

(7)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

②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

③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藏壓系統和緊固螺栓螺栓。頂開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干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

④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

(8)履帶塔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地面必須平坦、堅實.操作前左右履帶板應全部伸出。

②豎立塔身應緩慢,履帶前面要加鋏楔墊實。當塔身豎刊90度時.防后傾裝置應松動,塔身不得與防后傾裝置要碰。

③嚴禁有負荷時行走,空車行走時塔身應稍向前傾.行駛中不得轉彎及旋轉上體。

④作業結束后,應將塔身放下,并將旋轉機構鎖住。

(9)在停歇或中途停電時,應將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將吊裝的重物懸在空中。

(10)當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作業中,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塔身鎖定。

(11)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第2篇 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 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2、作業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

3、調整支腿作業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4、作業中變幅應平穩,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時,必須遵守本規程30.1.6的規定。

5、 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6、 作業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前節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

7、 作業中出現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作業。

8、在進行裝卸作業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9、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10、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11、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護。

12、 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13、 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14、作業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6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第3篇 履帶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名稱:

施工單位建設單位
分項工程名稱作業部位
交底部門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起重機作業場地應平整堅實,如地面松軟,應夯實后用枕木橫向墊于履帶下方。起重機工作、行駛與停放時,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2、夜間操作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遇有惡劣氣候必須遵守本規程30.1.5條規定。

3、新購置或新大修的起重機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試吊,如靜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25%)及動載試驗(最大起重量加10%),確認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操作前應對傳動部分試運轉一次,重點檢查安全裝置、操縱裝置、制動器和保險裝置、鋼絲繩及連接部位應符合規定。燃油、潤滑油、冷卻水等充足,各連接件無松動。

5、動前應將主離合器脫開,將各操縱桿放在空擋位置。

6、 內燃機啟動后應檢查各儀表指示值,待運轉正常再連接主離合器,進行空載運轉,確認正常,方可作業。

7、 起重機卷筒上的鋼絲繩在工作時應排列整齊,鋼絲繩在卷筒上至少應保留3圈余量。

8、 起重機械在最大工作幅度和高度以外3m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特殊情況必須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9、 加油時附近嚴禁煙火,油料著火嚴禁澆水,應用泡沫滅火器、沙土或濕麻袋等物撲滅。

10、 操作時必須遵守本規程30.1.4和30.1.7的規定。

11、作業時變幅應緩慢平穩。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前變換擋位,滿載荷或接近滿載荷時嚴禁下落臂桿。

12、 重物起吊離地10~50cm時,應檢查機身穩定性,制動靈活可靠,綁扎牢固,確認后方可繼續作業。起吊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13、作業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說明書的規定。無資料可查時,不得超過78°。

14、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操作動作和降落臂桿。

15、 起吊重物左右回轉時,應平穩進行,不得使用緊急制動或在沒有停穩前作反向旋轉。起重機行駛時,回轉、臂桿、吊鉤的制動器必須剎住。

16、 起重機需帶載荷行走時,載荷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70%。行走時,吊物應在起重機行走正前方向,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行駛速度應緩慢。嚴禁帶載荷長距離行駛。

17、 轉彎時,如轉彎半徑過小,應分次轉彎(一次不超過15°)。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

18、雙機抬吊重物時,應使用性能相盡的起重機。抬吊時應統一指揮,動作應協調一致。載荷應分配合理,單機荷載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的80%。

19、 起重機轉移工地應用長板拖車運送。近距離自行轉移時,必須卸去配重,拆短臂桿,主動輪在后面,回轉、臂桿、吊鉤等必須處于制動位置。

20、 起重機通過橋、管道(溝)前,必須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鐵路、地面電纜等設施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21、作業后臂桿應轉至順方向,并降至40°~60°之間,吊鉤應提升到接近頂端的位置。各部制動器都應保險固定,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第4篇 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汽車輪胎式起重機司機屬于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后操作。

2.對工作現場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建筑物及構件重量和分布情況進行全面了解。

3.內燃機作業前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曲軸箱內潤滑油油面在標尺規定范圍內;

②冷卻水充足、清潔、無滲漏,風扇三角帶松緊合適;

③燃油箱油量充足,各油管及接頭處無漏油現象;

④各總成連接安全牢固,附件完整。

4.內燃機啟動后,應低速運轉3~5分鐘,待機油和溫度均正常后方可開始作業。

5.內燃機運行中出現異響、異味、水溫急劇上升及機油壓力急劇下降等情況時,應立即停機檢查并排除故障。

6.起重機行駛和工作的場地應保持平坦堅實,并應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7.內燃機啟動運轉正常后接合液壓泵,待壓力達到規定值,油溫超過30℃時,方可開始作業。

8.作業前,應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撐腳板下墊木方,調整機體使回轉支撐面的傾斜度在無載荷時不大于1/1000(水準泡居中)。

9.作業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調整支腿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并將起重機轉至正前或正后方可進行調整。

10.起吊作業時,汽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駕駛室上方,且不得在車的前方起吊。

11.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可拒絕執行。

12.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雨、雪過后作業前,應先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13.起重機各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14.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時,載荷不得超過該工況下額定起重量的20%,并應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應逐漸減速,不得使用緊急制動。

15.起重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利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16.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體;現場澆注的砼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17.起重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起重機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下表的規定:

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最小安全距離

電壓(kv)

安全距離

<11~1520~4060~110220
沿垂直方向(m)1.53.04.05.06.0
沿水平方向(m)1.01.52.04.06.0

18.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時,應使用低速檔。

19.作業中發現起重機傾斜、支腿不穩等異?,F象時,應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嚴禁制動。

20.重物需在空中較長時間停留時,應將起升卷筒制動鎖住,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縱室,但嚴禁將重物長時間懸掛在空中。

21.起吊重物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以上時,嚴禁同時進行兩種及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機帶載回轉時,操作應平穩,避免急劇回轉或停止,換向應在停穩后進行。

22.作業后應將起重臂全部縮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鉤應用專用鋼絲繩掛牢。

23.行駛時,嚴禁人員在底盤走臺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

交底人:時間:

被交底人:時間:

紹興第一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4篇

交底內容:1、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2、作業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定器。3、調整支腿作業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中嚴…
推薦度:
點擊下載文檔文檔為doc格式

相關起重機司機安全信息

  • 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4篇
  • 起重機司機安全技術交底4篇39人關注

    交底內容:1、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2、作業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 ...[更多]

相關專題

技術交底熱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