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醫療廢物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1. 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必須掌握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
2. 從事上述工作的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防護用品破損時,應當及時予以更換。
3. 在接觸醫療廢物時,必須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膠鞋等防護用品。防止醫療廢物接觸身體。
4. 進行清洗和消毒工作時,必須加穿防水飯單、袖套。
5. 每次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按規定對污染防護用品和手進行消毒和清洗。
6. 所有接觸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自覺做好個人防護。
第2篇 某醫療廢物處理工作制度
1、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理醫療廢物。
2、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安排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和處臵工作。從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和處臵工作的人員需配備必要的職業防護設施。
3、配臵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包裝物和容器,對本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和容器,并定期進行消毒。 4、醫療廢物實行集中處臵。未實現醫療廢物集中處臵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醫療廢物采取消毒、毀形、焚燒、填埋等措施。
5、.建立醫療廢物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或處臵時間、處臵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內容。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6、嚴禁轉讓、買賣、丟棄醫療廢物,嚴禁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防止醫療廢物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產生不良影響。
第3篇 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制度
一、 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二、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包括清潔工);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三、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四、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對各科室進行每月考核,現場督導
3、每年一次對新上崗及新調入人員進行培訓。
第4篇 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制度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
3、對感染性、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4、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理同(4)。
6、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9、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5篇 醫療廢物相關人員防護工作制度范本
1、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2、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 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4、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5、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6、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7、在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8、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9、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第6篇 醫療廢物轉運工作制度
1、云浮市醫療廢物垃圾站專人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別置于防滲漏容器。
2、轉運人員收集醫療廢物時要與進行廢物交接登記并簽名,登記的內容有: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日期、廢物類別及需要說明的事項。登記轉移聯單在醫療廢物管理辦公室存檔保存3年。
3、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4、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必須防止造成醫療廢物盛裝容器破損或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一律實施袋裝封閉運送。
5、本單位一般采取每周運送一次,運送時避免穿越醫療區、人員活動區、食品加工區等。
6、醫療廢物轉交后,應當對暫時儲存地點、容器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7篇 醫療廢物產生科室工作制度范本
一、在醫療廢物監控部門的領導下,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包裝、稱重、登記和運送。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盛裝醫療廢的包裝物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在每個容器外要有“醫療廢物登記標簽”,并按要求逐項填寫。
四、對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假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分別扎緊袋口。
五、對感染性的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氣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六、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點。
七、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八、每日按醫院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將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點并進行內部交接登記。
第8篇 醫療廢物暫存管理工作制度
1、工作人員著裝按照標準預防執行,戴好口罩、帽子、橡膠手套、穿高筒套鞋,做好個人防護,摘除手套后立即洗手。
2、清運垃圾時注意垃圾袋有無破損,防止利器損傷。發生利器損傷常規處理后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
3、醫療廢物嚴格按五類放置,即感染性、損傷性、病理性、藥物性、化學性。作好交接記錄,按登記本逐項填寫,暫存時間不能超過2天,資料保存3年。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做好防蠅、防鼠、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門口設明顯的警示標識。如遇傳染性醫療廢物泄漏、流失、擴散,立即報告醫療廢物管理領導小組。
5、垃圾運走后暫存點進行清洗消毒,墻壁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按每平方米50ml噴霧消毒,地面進行沖洗,每日紫外線燈照射消毒1次。
7、工作人員下班后做好個人清潔工作,更衣后方可離開工作區。
第9篇 醫療廢物產生科室工作制度
一、在醫療廢物監控部門的領導下,指定專人負責醫療廢物的分類收集、包裝、稱重、登記和運送。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盛裝醫療廢的包裝物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在每個容器外要有“醫療廢物登記標簽”,并按要求逐項填寫。
四、對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假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分別扎緊袋口。
五、對感染性的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氣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六、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點。
七、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八、每日按醫院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將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點并進行內部交接登記。
第10篇 某醫療廢物暫存處工作制度
1. 專職人員應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2. 每天使用專車、專用工具、走指定路線,及時收集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有明顯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袋或密閉容器內。
3. 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五大類醫療廢物分開放置。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4. 做好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5. 醫療廢物不得買賣,不得交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密閉存放。
6. 每日用紫外線消毒室內空氣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時。地面、墻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運送工具和車輛必須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醫療廢物轉運出去后,及時對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保持暫存處室內外環境清潔。
7. 嚴格執行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每日對全院的醫療廢物進行分類統計,月底總計并留存備查。
8. 禁止在非收集地點、非暫存處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 暫存處不得帶入或存放與處置無關的用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煙、飲食。
第11篇 醫療廢物轉運工作制度范本
1、云浮市醫療廢物垃圾站專人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別置于防滲漏容器。
2、轉運人員收集醫療廢物時要與進行廢物交接登記并簽名,登記的內容有: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日期、廢物類別及需要說明的事項。登記轉移聯單在醫療廢物管理辦公室存檔保存3年。
3、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4、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必須防止造成醫療廢物盛裝容器破損或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一律實施袋裝封閉運送。
5、本單位一般采取每周運送一次,運送時避免穿越醫療區、人員活動區、食品加工區等。
6、醫療廢物轉交后,應當對暫時儲存地點、容器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第12篇 醫療廢物暫存處工作制度
1. 專職人員應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2. 每天使用專車、專用工具、走指定路線,及時收集各科室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有明顯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的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袋或密閉容器內。
3. 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五大類醫療廢物分開放置。醫療廢物暫時貯存時間不得超過2天。
4. 做好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以及預防兒童接觸等安全措施。
5. 醫療廢物不得買賣,不得交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密閉存放。
6. 每日用紫外線消毒室內空氣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時。地面、墻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運送工具和車輛必須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醫療廢物轉運出去后,及時對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保持暫存處室內外環境清潔。
7. 嚴格執行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每日對全院的醫療廢物進行分類統計,月底總計并留存備查。
8. 禁止在非收集地點、非暫存處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
9. 暫存處不得帶入或存放與處置無關的用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煙、飲食。
第13篇 醫療廢物管理人員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制度
一、 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二、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包括清潔工);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三、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四、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對各科室進行每月考核,現場督導
3、每年一次對新上崗及新調入人員進行培訓。
第14篇 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工作制度范本
1、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于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2、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他缺陷。
3、對感染性、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4、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廢物的管理,在醫務部、醫院感染管理辦公室指導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5、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的處理同(4)。
6、批量的含汞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處置同(4)。
7、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標本及排泄物,應該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8、隔離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密封。
9、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第15篇 醫療廢物處理工作制度
1、嚴格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規定處理醫療廢物。
2、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安排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廢物的收集、貯存和處臵工作。從事醫療廢物收集、貯存和處臵工作的人員需配備必要的職業防護設施。
3、配臵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包裝物和容器,對本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場所和容器,并定期進行消毒。 4、醫療廢物實行集中處臵。未實現醫療廢物集中處臵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醫療廢物采取消毒、毀形、焚燒、填埋等措施。
5、.建立醫療廢物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或處臵時間、處臵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內容。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6、嚴禁轉讓、買賣、丟棄醫療廢物,嚴禁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防止醫療廢物對周圍環境和居民生活產生不良影響。